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9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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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18:07
法律分析:*开庭后一般情况是六个月下判决书,但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批准。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还可以上诉,下达判决书的时间是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