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9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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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20:21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⒈学校名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⒉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⒊办学层次:专科(高职)⒋学校代码:11908(国标代码)⒌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4号二、收费标准普通类高职高专学费标准为5000~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见市招生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校下发的2009年新生报到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规定的标准为准。三、录取规则⒈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⒉学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⒊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⒋对*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教育部及天津市2009年高考有关照顾加分*和录取规定。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⒍招生录取中,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⑴.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⑵.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⒎由于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同时考虑就业因素,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脊柱四肢无畸形。肝功能不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请慎重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一旦填报志愿,入学后经体检肝功能不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学校将作调整专业或退学处理。⒏我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课程均为大学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⒐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助产、医疗美容技术、护理、护理(涉外护理)、(社区护理)、(口腔护理)六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只招女生,且要求身高1.60米以上,考虑就业因素,身材矮小考生慎重报考。⒑护理(涉外护理)专业录取在外语单科成绩达到规定标准的前提下,按文化课实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择优录取。⒒临床医学(乡村医生方向)专业在实施招生录取时在天津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单独划线录取。具有天津市正式农业户籍,年龄25周岁以下的考生可报考。⒓我校在接到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四、后续管理⒈按照人才培养目标,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⒉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⒊本章程由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⒋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 www.tjyzh.cn电话:(022)60276652,60276803,88285020传真:(022)60276651邮编:30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