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简介ssbbt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12 12:36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7:53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北宋*家、思想家、文学家、
改革家,诗人,唐宋八大家之一。字介甫,晚号半山,世称:王荆公。又谥号为“文” 称王文公北宋临川人。仁宗庆历进士。嘉佑三年(1058)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要求改变“积贫 积弱”的局面,推行富国强兵的*,宗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次年任宰相,依靠神宗实行变法。并支持五取西河等州,改善对西夏作战的形势。因保守派反对,新法遭到阻碍。熙宁七年辞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辞,还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封舒国公,后改封荆国公,世称荆公。卒谥文。
在文学中具有突出 成就。他一生写了不少深刻反映人民疾苦和社会问题的作品。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善于用典故,有的风格遒劲有力,精辟精绝,有的风格雄健峭拔,修辞凝练,也有情韵深婉的作品,对后来宋诗的发展有很大影响。著有《临川先生文集》。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名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年)登姚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又称王文公。其*变法对北宋后期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轼、曾巩、苏洵、苏辙”,并称为“唐宋八大家”。
王安石自幼聪颖,读书过目不忘。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各地,更增加了社会阅历,开阔了眼界,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艰辛,对宋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青年时期便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庆历二年(1042)三月,考中进士,授淮南节度判官。七年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组织民工修堤堰,挖陂塘,改善农田水利灌溉,便利交通。在青黄不接时,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农户,解决百姓度荒困难,又使官粮得以以陈换新。
王安石年谱
宋真宗天禧五年辛酉(1021) 一岁 是年十一月十二日出生于临江军(今江西清江)。
仁宗天圣八年庚午(1030) 十岁 王益以殿中丞知韶州(今广东韶关),王安石随父至韶州。
明道二年癸酉(1033) 十三岁 王益回临川(今江西东乡)母报丧,王安石随行。
景佑三年丙子(1036) 十六岁 王益服满赴京,王安石随行。
景佑四年丁丑(1037) 十七岁 四月,王益通判江宁府(今江苏南京),王安石随行。 宝元二年己卯(1039) 十九岁 二月,王益卒于江宁任上。
庆历二年壬午(1042) 二十二岁 三月,王安石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以秘书郎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
庆历六年丙戌(1046) 二十六岁 自临川(今江西东乡)赴京,不求官职,改大理评事,知鄞县。
皇佑三年辛卯(1051) 三十一岁 以殿中丞通判舒州(今安徽潜山)。
至和元年甲午(1054) 三十四岁 自舒州赴京,特授集贤校理,辞不受,九月除群牧司判官。
嘉佑二年丁酉(1057) 三十七岁 五月改太常博士,知常州。
嘉佑三年戊戌(1058) 三十八岁 二月提点江东刑狱。十月回京,任三司度支判官。 嘉佑六年辛丑(1061) 四十一岁 为工部郎中、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
嘉佑八年癸卯(1063) 四十三岁 三月仁宗崩,英宗(赵曙)立。八月,母吴氏逝于京师,十月归葬江宁。
治平四年丁未(1067) 四十七岁 正月,英宗崩,神宗(赵顼)立。诏以故官知江宁府。九月,召为翰林学士。
神宗熙宁元年戊申(1068) 四十八岁 四月,自江宁入京。神宗诏越次入对。
熙宁二年己酉(1069) 四十九岁 二月,以谏议大夫参知政事。颁行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等。
熙宁三年庚戌(1070) 五十岁 十二月,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史馆大学士,与韩绛并相。立保甲法。
熙宁五年壬子(1072) 五十二岁 行市易法、保马法。
熙宁六年癸丑(1073) 五十三岁 提举经义局。九月,熙河大捷,神宗解身上玉带赐之。 熙宁七年甲寅(1074) 五十四岁 三月,行方田均税法。四月以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出知江宁府,新法遭遇首次挫折。十月,行手实法。
熙宁八年乙卯(1075) 五十五岁 二月,复拜同平章事、昭章馆大学士。六月,进加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熙宁九年丙辰(1076) 五十六岁 六月,子雱卒。十月,罢为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
元丰元年戊午(1078) 五十八岁 正月,进尚书左仆射,封舒国公。
元丰三年庚申(1080) 六十岁 九月,加特进尚书左仆射、门下侍郎,改封荆国公。 元丰七年甲子(1084) 六十四岁 乞以宅为寺,赐名“报宁”。
元丰八年乙丑(1085) 六十五岁 三月,神宗崩,哲宗(赵煦)即位。新法先后废罢。
哲宗元佑元年丙寅(1086) 六十六岁 四月初六病逝,赠太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7:54
王安石(1021年—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汉族。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区荆公路邓家巷人),北宋杰出的*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官至宰相,主张改革变法。诗作《元日》、《梅花》等最为著名。
建议你去百度百科详细了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7:54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北宋临川县城盐埠岭(今临川区邓家巷)人。杰出的*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
王安石出生于仕宦家庭,自幼勤奋好学,博览群书,曾随文宦游南北各地,接触到一些社会现实。对农民的痛苦生活有所了解。因此,年轻时便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他于二十二岁中进士后,历任淮南推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府、江东刑狱提典等职,均能体恤民情,为地方除弊兴利。北宋嘉佑三年(1058)任支度判官时,向宋仁宗上万言书,对官制、科举以及奢靡无节的颓败风气作了深刻的揭露,请求改革*,加强边防,提出了“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财原则,但并未引起朝廷的重视。
1067年神宗即位,王安石出任江宁(今南京)知府,旋被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即开始实施变法,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场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同时,改革科举制度,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了大地主和豪商对农民的剥削,促进了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国家财政状况有所改善,军事力量也得到加强。但由于司马光等保守势力的激烈反对,新法在推行中屡遭阻碍,宋神宗也时有动摇。熙宁七年,王安石*辞相,再任江宁知府,次年二月复任宰相,不久又因维护新法得罪了神宗而再次罢相,退居江宁半山园,被朝廷封为“荆国公”。后人称其王荆公。
*导师列宁曾称王安石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王安石执政之所以能敢作敢为,矢志改革,是受自己进步的哲学思想支配,他认为世界万物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组成,还把“新故相除”看做是自然界发展变化的规律,从而树立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大无畏精神。这些进步思想在他的文学作品中也闪烁着夺目的光彩。他的散文以雄健刚劲著称,使他成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词则遒劲清新,豪气纵横。可惜的是他的著作大部分都已佚失,今存的只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残卷及《老子注》若干篇(条)
为纪念这位古代杰出的*家、思想家、文学家,*在临川区修建了王安石纪念馆,该馆于1986年冬建成之后,前往参观、游览的中、外人士络绎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