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13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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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01:56
在交通信号灯或者信号灯停止使用的时间,通过十字路口机动车双方都直行的情况下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应该让行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2. 简单直接地来说,
(1)一方路口有让行交通标志的,需要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需要让行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是另外一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没有红绿灯的,由东向西的让由北向南的先通行,由北向南的让由西向东的先通行,由西向东的让由南向北的先通行,由北向南的让由东向西的先通行。否则发生碰撞以后,需要让行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是另外一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4 .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01:56
*认定责任,不服您可以申请复核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01:57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亲您好!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双方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由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提问有让右规定吗
回答亲您好!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01:57
支路让杆路追答再次强调 (反之南向北行驶的车需要让你) 对方应该避让你 按理对方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