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12 04:11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0:45
中国是属于*法系. *法系 (一)*法系的形成 1.什么是*法系 *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成文法系、民法法系或罗马—日耳曼法系(因为它的历史渊源是罗马法和日耳曼法,此外还有教会法、商法和城市法)。它是资本主义国家中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影响深远的法系。它以欧洲*的法国和德国为代表,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融合其他法律成分,逐渐发展为世界性的法律体系。在*法系内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的情况不尽相同,大体上有两个分支——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拉丁分支和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日耳曼分支。 2.*法系的形成以罗马法为基础 (1)在罗马全盛时期,罗马统治者以武力扩大其版图,强行适用罗马法,被征服地区的居民也因罗马法的发达和完备而自愿采用罗马法,使罗马法成为“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 (2)日耳曼人入侵罗马后,日耳曼法采取属人主义原则,使罗马法得以保存。日耳曼人建立的国家编纂的法典受罗马法影响。公元9世纪,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法律的属人主义不再适用,罗马法与日耳曼法融合。 (3)12世纪后,罗马法复兴运动兴起,罗马法研究同社会实际需要相结合,成为西欧*国家具有权威的补充法律。经过改造和发展的罗马法成了欧洲的普通法,具有共同的特征和法律传统,从而奠定了*法系的基础。 (4)资产阶级*取得胜利,西欧许多国家的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并巩固以后,适应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的发展以及国家之间的交往,这些国家的法律制度相互间的联系和共同特征获得进一步发展。首先在法国,以资产阶级*为动力,在古典自然法学和理性主义思潮的指导下,在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下,开创了制定有完整体系的成文法的模式。法国法典成为欧洲*各国建立自己的法律制度的楷模,标志着近代意义上*法系的模式的确立。随后在德国,在继承罗马法、研究和吸收法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法典。德国法典成为资本主义从自由经济到垄断经济发展的时代的典型代表。 (5)由于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法适应了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需要,并且由于它采用了严格的成文法形式易于传播,所以19世纪、20世纪后,*法系越过欧洲,传遍世界。 (二)*法系的特点 1.在法律的历史渊源上,*法系是在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下发展起来的,*法系不仅继承了罗马法成文法典的传统,而且采纳了罗马法的体系、概念和术语。如《法国民法典》以《法学阶梯》为蓝本,《德国民法典》以《学说汇纂》为模式。 2.在法律形式上,*法系国家一般不存在判例法,对重要的部门法制定了法典,并辅之以单行法规,构成较为完整的成文法体系。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鼓吹的自然法思想和理性主义是*法系国家实行法典化的原因之一,1791年法国*中的“*宣言”就明确宣布,每个人的自然权利只有成文法才能加以确定。以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的资产阶级*的彻底性,在法律上的表现就是开展大规模的法典化运动。立法与司法的严格区分,要求法典必须完整、清晰、逻辑严密。法典一经颁行,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同类问题的旧法即丧失效力。法典化的成文法体系包括:*、行*、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3.在法官的作用上,*法系要求法官遵从法律明文办理案件,没有立法权。*法系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分工明确,强调制定法的权威,制定法的效力优先于其他法律渊源,而且将全部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两类,法律体系完整,概念明确。法官只能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不得擅自创造法律、违背立法精神。 4.*法系一般采取*系统的双轨制,重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区分。*法系一般采用普通*与行*院分离的双轨制,法官经考试后由*任命,严格区分实体法与程序法,一般采用纠问式诉讼方式。 5.在法律推理形式和方法上,采取演绎法。由于司法权受到重大*,法律只能由代议制的立法机关制定,法官只能运用既定的法律判案,因此,在*法系国家,法官的作用在于从现存的法律规定中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0:45
我国基本上属于*法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