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9:0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10:06
文章摘自《爱与性的秘密》 作者:徐兆寿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本书简介:就我的调查来看,在当下中国的青年人,他们最感兴趣也能拿到桌面上讨论的内容依次是: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婚姻?爱情与婚姻的关系是什么?性是什么?性与爱情的关系?性与婚姻的关系?*问题;*问题;一夜……[连载内容] 在上一堂课上,讲到了《金瓶梅》,两个同学关于“西门庆是极品男人”和“西门庆有没有爱情”发生了争议。我想,他们在课后肯定还会争议。果然,一个同学起来说,他们在课后一直在争议,不过,他们争议的不再是西门庆的问题,而是潘金莲。这个同学爆出了一个观点,惹得在场的所有同学都惊叫,他说: “我认为,我们现在应该重新来看待潘金莲这个女子形象。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潘金莲是中国妇女争取独立、自由和幸福的先驱。” 为了证明这个观点,他讲了潘金莲的身世:“这潘金莲却是南门外潘裁的女儿,排行六姐。因她自幼生得有些姿色,缠得一双好小脚儿,所以就叫金莲。她父亲死了,做娘的度日不过,从九岁卖在王招宣府里,习学弹唱,闲常又教她读书写字。她本性机变伶俐,不过十二三,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品竹弹丝,女工针指,知书识字,梳一个缠髻儿,着一件扣身衫子,做张做致,乔模乔样。到十五岁的时节,王招宣死了,潘妈妈争将出来,三十两银子转卖于张大户家,与玉莲同时进门。大户教她习学弹唱,金莲原自会的,甚是省力。金莲学琵琶,玉莲学筝,这两个*歇卧。主家婆余氏初时甚是抬举二人,与她金银首饰装束身子。后日不料白玉莲死了,止落下金莲一人,长成一十八岁,出落得脸衬桃花,眉弯新月。张大户每要收她,只碍主家婆厉害,不得到手。一日主家婆邻家赴席不在,大户暗把金莲唤至房中,遂收用了。……大户知道不容,却赌气倒赔了房奁,要寻嫁得一个相应的人家。大户家下人都说武大忠厚,见无妻小,又住着宅内房儿,堪可与他。这大户早晚还要看觑此女,因此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为妻。” 潘金莲从小没了父亲,9岁卖了一次,15岁又卖了一次,18岁被主子“收用”,最后主子坏了心地将她嫁于武大郎。从今天的观念来看,潘金莲与武大郎可以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虽然都是奴才,但还是相差太大。潘金莲肯定是没有任何幸福可言的,但她不是忍气吞声,而是开始寻找自己的幸福。在这个时候,她首先看上的是武松,武松的伦理观念很强,不愿意,于是她看上了西门庆。从那个时代来看,潘金莲是与时代的道德相背离的,当然,那时的道德对妇女来说,简直是地狱。她争取自由与幸福是可以理解的。只要是一个正常的人,就会有这样的心。 给潘金莲翻案,历来已有很多人这样做了。魏明伦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 另一个同学起来说,我们觉得很矛盾,从一个角度来看,潘金莲是为了争取自由和幸福,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潘金莲是一个不择手段、毫无道德和人性的女人。她为了获得西门庆的爱,杀死了李瓶儿的儿子。她是一个被封建礼教异化了的女人。 恰巧,此时,我看到一则消息,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是继安徽当年五一节开张的《金瓶梅》遗址公园后,山东又有两地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发与《金瓶梅》相关的旅游项目,诸如潘金莲与西门庆相会的旧址、武大郎烧饼铺、武松杀嫂旧址,或血溅鸳鸯楼旧址等等,还伴有“武大捉奸”、“西门初会潘金莲”等娱乐节目,真是闹哄哄的不一而足,都冠以文化旅游之名。 我以为,这多少有集体意淫的意思,存在于《金瓶梅》旅游开发与消费过程之中。我们知道,任何一种旅游消费过程,其实就是意义生产或消解的过程,《金瓶梅》旅游消费过程,其潜在的低俗暗流消解并改写了表面上那些所谓文化的堂而皇之的意义。生理感官上的意义,回应着景点本身的隐喻色彩,威胁着《金瓶梅》原本所具有的意义的能指。我们应该看到,《金瓶梅》在以通俗的旅游方式为传播的中介,从一开始就已经在向世俗变形,并迷失了自己原本的方向。 这些旅游项目的开发,实际上是在给负面文化翻案,在为潘金莲翻案。 我们先来思量一下潘金莲若活在今天会怎么样?她不喜欢武大郎就会与武大郎离婚,武大郎不愿意。这就成了武大郎的不是。然后她喜欢武二郎。武二郎若也喜欢她,在今天就似乎成了天经地义的一对了。哥哥必须让位给弟弟。若武二郎不喜欢她,她就必须寻找新的爱情,于是她喜欢西门庆也就成了天经地义的事。只是她不该危害武大郎。 这就是今天很多人给潘金莲翻案的理由。 这其实是一个伦理问题。首先,第一个问题是爱情是否可以主宰亲情?爱情与亲情的关系是什么?这在今天是一个非常混乱的关系。爱情至上是今天的宗教。但我们从人类伦理的诞生来看,爱情与亲情是一对平等的关系,甚至在古老的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里,亲情要远远地大于爱情。现在是一个两性平等的社会,爱情与亲情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但最多也只是平等的关系。爱情若凌驾于亲情之上,那么,家庭伦理就不复存在。从这一意义上来看,武二郎拒绝嫂嫂是符合古代和今天的伦理观念的。 其次要探讨的是为了爱情就可以杀人吗?潘金莲为了与西门庆的关系,首先杀了武大郎,然后又杀了李瓶儿的儿子。有两宗命案。我想,无论到了任何时代,以牺牲别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所谓的爱情,都是不符合伦理道德的,更不可能符合当时的社会法律。 最后,要探讨的是一个人的*与自身的伦理。现在我们常常会谈论人是一个自然的人,也常常会看到很多“返璞归真”的行为,但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马克思说,人是一切社会生活的总和。似乎把人的自然的部分有所忽视。一般的看法是,一个人,既是一个自然的人,又是一个社会的人。人的*有自然的,也有社会的。如对同类的占有、侵略等,都出自自然的*。那些对社会声誉的*、对忽视人性的道德追求的*,便是社会*。一个人,只有做到自然性与社会性相统一时才是一个真正的人。用孔子的话讲,就是一个能达到中庸之道的人。这就是人自身的伦理。一个人往往很难对自身的伦理认识清楚,更不要说执守了。宋明理学强调,“存天理,灭人欲”,就是对人性的反动,也是对人伦的反动。他们只强调人的社会*,却压抑了人的自然*。《金瓶梅》就是对这种宋明理学的一次反抗。你不是强调要“存天理,灭人欲”吗?我偏偏要写人欲。所以,整部《金瓶梅》就是写人欲的,也是写人欲是如何得逞的。而这里面的主人公自然是西门庆和几个女人。在这几个女人中,潘金莲又是主角。潘金莲已经完全丧失了社会性中的人伦道德,变成了一个以自身*为主导的*狂。(编辑:点儿)文章摘自 《爱与性的秘密》 作者:徐兆寿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更多文章进入书摘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