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旁边的东西忘记拿了,被别人拿走算偷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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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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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9 12:24
一、“东西放在电瓶车篓子里忘记拿被偷了”,属于盗窃行为。
二、相关法律常识: 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需要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⑴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窃取,但盗窃不能限定在秘密窃取上,否则会造成处罚的不公正。中国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为“盗窃公私财物”,并没有说是“秘密”,可是《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3.17)却将“盗窃”解释为“秘密窃取”,于是中国刑法通说就认为盗窃需要秘密窃取,即行为人自认为被害人没有发觉而取得为秘密窃取。但是,一、行为人的“自认为”是属于主观内容,不属于客观要件。二、完全有可能有行为人非常大胆地到案发地“光明正大”地拿东西,但是没有任何人出来阻止的情况,按照通说很难定罪。
三、仅凭行为人“自认为”秘密或公开决定犯罪性质,也难以定罪。
四、在现实生活中“公然”盗窃的事件非常多。所以,窃取不需要“秘密”进行。 ⑵窃取行为是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关系的过程,如果只是单纯地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则不是盗窃。窃取的手段与方法没有*,即使用了欺骗方法,但是没有到达让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的程度,也是盗窃。 ⑶窃取是一种通过平和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第三人占有的过程,如果手段中含有暴力成分,就不能定盗窃。 ⑷要成立盗窃,需要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根据各地的经济不同而定。多次盗窃根据司法解释:“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但是这太绝对化,需要综合多方面得因素认定“多次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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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9 12:25
如果你落在车旁边的东西忘记拿了,被别人拿走不算偷窃,但是如果价值很多的话,他会算做不当得利嗯,你找到他,他应该归还给你追问价值不高就不用归还或者赔偿吗
价值不高就不用归还或者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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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9 12:25
如果在旁边东西我拿了就别人拿去了,这也算是盗窃的,因为毕竟不是自己的东西,而且旁边还有车一定是属于别人的,所以偷摸拿走是盗窃的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12:26
首先东西证明属于你的就算是偷窃行为。因为他捡到也没报警,或者找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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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9 12:27
车辆旁边的东西忘记拿了被别人拿走,这个不算是偷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