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9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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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8-14 14:39
茶与婚俗的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在缔婚中应用、吸收茶叶或茶叶文化作为礼仪的一部分。其实,茶叶文化的浸渗或吸收到婚礼之中,是与我国饮茶的约定成俗和以茶待客的礼仪相联系的。
旧时,男娶女嫁时,男方要用一定的彩礼把女子“交换”或“买”过来。由于婚姻事关男女的一生幸福,所以,以大多数男女的父母来说,彩礼虽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但更重视和更多的还是那些消灾祐福的吉祥之物。茶在我国各族的彩礼中,有着特殊的意义。这一点,明人郎瑛在《七修类稿》中,有这样一段说明:“种茶下子,不可移植,移植则不复生也,故女子受聘,谓之吃茶。又聘以茶为礼者,见其从一之义。”从字面上看,好似只讲茶在婚礼中的意义,与茶叶的列入缔婚彩礼无关。其实,只要稍加分析,还是能够理出茶在婚姻礼仪中的一个发展过程的。
《七修类稿》是明代嘉靖、隆庆年间的一部作品,从中可以看到当时彩礼中的茶叶,已非像米、酒一样,只是作为一种日常生活用品列选,而是赋予了封建婚姻中的“从一”意义,从而作为整个婚礼或彩礼的象征而存在了。这就是说,茶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经历过日常生活的“一般礼品”和代表整个婚礼、彩礼的“重要礼品”这样两个阶段。作为生活用品的列选,如《封氏闻见记》所载:古人亦饮茶,“但不如今人溺之甚,穷日尽夜,殆成风俗”,大致最迟不会迟于这本书成书的唐代中期。至于作为首要的彩礼,俗称“女子受聘”,谓之“吃茶”,这极有可能是宋以后的事情。因为,据查考,在唐代以前的婚礼物品中,有反映男尊女卑的东西,但没有要求妇女“从一而终”的礼品。
宋期是我国理学或道学最兴盛的时期。元朝统治者也推崇理学为“国是”,鼓吹“存天理,灭人欲”,所以,要求妇女嫁夫、“从一而终”的道德观,不会是宋朝以前,很可能是南宋和元朝这个阶段,由道学者们倡导出来的。我国古代种茶,如陆羽《茶经》所说:“凡艺而不实,植而罕茂”,由于当时受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一般认为茶树不宜移栽,故大多采用茶籽直播种茶。
但是,也如《茶经》所说,我国古人只是认为茶树“植而罕茂”,并不认为茶树不可移植。可是,道学者们为了把“从一”思想也贯穿在婚礼之中,就把当时种茶采取直播的习惯说为“不可移植”,并在众多的婚礼用品中,把茶叶列为必不可少的首要礼物,以致使茶获得象征或代表整个婚礼的含义了。如今我国许多农村仍把订婚、结婚称为“受茶”、“吃茶”,把订婚的定金称为“茶金”,把彩礼称为“茶礼”等等,即是我国旧时婚礼的遗迹。
订婚,也叫订亲、定亲、送定、小聘、送酒和过茶等等,民间称法很多。在旧时,订婚是确定婚姻关系的一个重要仪式,只有经过这一阶段,婚约才算成立。我国各地订婚的仪式相差很大,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男方都要向女家送一定的礼品,以把亲事定下来。如京津和河北一带农村,订婚也称“送小礼”;送的小礼中,除首饰、衣料和酒与食品之外,茶是不可少的,所以,旧时问姑娘是否订婚?也称是否“受茶”。送过小礼之后,过一定时间,还要送大礼(有些地方送大礼和结婚合并进行),也称“送彩礼”。大礼送的衣料、首饰、钱财比小礼多;视家境情况,多的可到二十四抬或三十二抬。但大礼中,不管家境如何,茶叶、龙凤饼、枣、花生等一些象征性礼品,也是不可缺少的。茶叶当然还带有“从一”的含义。女方收到男家的彩礼以后,随即也要送嫁妆和陪奁,经过这些程序以后,才算完聘。女方的嫁妆也随家庭经济条件而有多寡,但不管怎样,一对茶叶罐和梳妆盒是省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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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3 11:54
茶作为婚嫁用品在中国的婚俗里形成一定的礼节,并不是因为古时茶叶稀少或珍贵,它和许多的习俗一样都是有其寓意的,有着人们对新人美好的祝福,也体现着中国古人的婚姻价值观,也是一种道德约束的警示。
茶树,一年四时常青,是至性不移之物,用来比喻爱情、婚姻永葆青春,正是再好不过。明代郎瑛在《七修类稿》里就曾说道:“种茶下籽,不可移植,移植则不复生也。故女子受聘,谓之吃茶。又聘以茶为礼者,见其从一之义。”这段话的意思很明白,既是祝愿一对新人的婚姻如茶树之常青,又勉励新人从此“不可移植”,两人相依相靠,从一而终,白头偕老。
同为明代的许次纾在《茶录》中也说:“茶不移本,植必子生。古人结婚,必以茶为礼,取其不移植子之意也。今人犹名其礼曰下茶。”可见这样的风俗最迟在宋代就已经很普遍了,一直延续至今。
根据史料分析,茶在经过宋代的快速发展之后,逐渐深入到寻常百姓的家中,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习惯。到了元、明时,“茶礼”几乎已经成为了当时婚姻的代名词,未婚女子在收了男方的“茶礼”后,就算有了合乎道德的婚姻,轻易是不能反悔的,形成了古代的一种观念,所以后来才有“好女不吃两家茶”之说。
因为茶性不二移,开花时籽尚在,民间称之为*见面,表示忠贞不移。在曹公的《红楼梦》中,林黛玉在吃了王熙凤招待的茶后,就被王熙凤调侃道:你既吃了我家的茶,怎么还不做我家的媳妇?可见,这定亲茶在当时差不多都有法律效力了,是得到官方承认的。即便是现在,很多地方还将订婚的定金、礼品称为“茶金”,将彩礼称为“茶礼”。据说在福建的某些农村,至今还保留着未出阁的少女,出门做客时不能随便喝人家的茶的,倘若喝了,就意味着同意做这家的媳妇。
旧时汉族婚俗,有“三茶”之说,即订婚时的“下茶”,结婚时的“定茶”,洞房时的“和合茶”。虽然现在很多礼节已经被简化甚至消失,但我们身边可以看到的“公婆茶”仍然随处可见,即新人结婚的第二天早上,新娘要在新郎的引领下,向公婆敬早茶,公婆也会封一个红包给新人以示祝福,相信很多人有过亲身经历。
茶在婚姻里的关系,是被赋予很多美好的祝福和象征意义的。在湘西的某些少数民族,青年男女经常一起对歌,当遇上意中人时,大多会含蓄的向女孩子发出邀请:小娘子,叶底花,无事出来吃盏茶,姑娘一听,自然也心领神会。古人这样的婚姻观,比之现在的直截了当,实在有意境得多,也增加了幸福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