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窗户开成大门,强行在他人封闭式的楼顶构建花坦和菜地。构成侵占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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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9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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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5 13:35
1、不构成侵占罪。如果构成损失达到一定数额,可追究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这种行为属占用公私财物。可以向*门投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3、这种行为构成民事侵权,可以提起民事侵权之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有损失的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物权法》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物权法》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5 13:36
侵占罪的侵占对象,是委托保管物,遗失物,埋藏物。追答呃,错了,是遗忘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