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8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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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07:34
可以减刑,但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会从严重掌握。针对刑期不同对符合减刑条件的职务犯罪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减刑幅度应当比照本规定第六条从严掌握,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以上。对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职务犯罪罪犯,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减刑幅度应当比照本规定第六条从严掌握,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六个月以上。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职务犯罪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减刑幅度应当比照本规定第八条从严掌握,减刑后的刑期最低不得少于二十年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比照本规定第六条从严掌握,一次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07:35
假释制度是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第1款的规定,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因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要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根据我国刑法第86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分别依照刑法第71条、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