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9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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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20:46
孕期6个月一般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允许的,孕期离婚的赔偿没有具体规定,有过错情形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