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飞单一般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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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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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17:29
可以立案,飞单是经济犯罪。
飞单,是指银行个别员工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私自销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非本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私募基金等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飞单简单来说就是销售业务员拿到订单后,不将订单交由自己公司做,却将订单放在别的公司做。
就银行的"飞单"简单说,就是银行工作人员利用投资者对银行的信任,卖不属于银行自己的理财产品,从中获得高额的佣金提成。对于客户来说,资金失去了银行严格风控的保护就很容易"打水漂"。
一般来说,都是因为利益的驱使。因为不管是什么行业的飞单,基本上都是由公司销售业务员与公司在分配制度上未达成共识造成的。这其中不能说全是因为业务员的贪婪,但是不管怎么说飞单还是不能放到台面上的业务,属于灰色收入。飞单在很多行业都普遍存在,比如印刷行业等。
"飞单"和银行理财产品的区别:二者主要是投资渠道和风控有着天壤之别。
银行理财产品的大部分资金主要以货币、债券市场、央行票据等稳定领域为主。少部分资金会进入优质实体、信托或基金公司的合作项目等,这一切都在银行严格的风控中进行,客户资金的安全性会有很大保障
但'飞单'的资金则通常是以股权、债权等形式直接进入某实体项目,而且'飞单'对资金的投资标的、领域、渠道、占比、风险性根本没有考虑,所以能给出很高的收益率。还有部分'飞单'投进了股市或海外市场。这样一来风险就更加难以把控了。
银行"飞单"之所有了抬头之势,这和银行理财经理的个人素质及部分客户贪图高息的心理有很大关系。现在有些客户出于对理财经理的信任和被'飞单'高出传统理财产品数倍的收益率所*,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因此投资者一定要战胜贪图高息的心魔才能让自己的资产在一个较为稳定的环境下保值增值,切勿被高息蒙蔽了双眼。
鉴别飞单
投资者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鉴别飞单的方法:
1.看产品管理人。
任何理财产品都会有一个产品管理人,银行理财产品的管理人自然就是银行,如果投资者看到自己的合同书上写的不是银行,而是什么投资公司或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就要注意了。
2.上官网打热线
还有就是理财产品的名称,客户可拨打银行的热线电话或登录银行官方网站查询所购买的产品, 如果是"飞单"就不会有记录。
3.盖的什么章
"飞单"产品的管理人一定不是银行。而是某理财项目公司、投资公司或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所以,投资者在遇到理财经理介绍某款产品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盖的什么公章,凡盖的是其他公章就需谨慎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