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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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2:27
展开3全部营业执照增加图书零售须经县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扩展资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各区新办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
2、验资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机,手机,邮编。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本)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2:27
《营业执照》增加图书零售需要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才能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增加“零售图书”的经营项目。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2:28
销售图书要申请《图书零售许可证》后去变更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2:28
销售图书要申请《图书零售许可证》后去变更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2:29
必须先营业执照增项,才能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顺序不能搞反,打广电总局电话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