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寄东西回国遗失了!海关?快递?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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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19:56
这需要看你是否有保价服务,一般赔偿需要找快递公司,我建议你直接联系相关快递公司或货运公司,同时明确责任。
【法律分析】
一、若发生快递丢件,首先通过快递公司官网在线客服咨询,说明情况,看对方如何解决和解决方案。
二、拨打快递公司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并寻求解决方案,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切忌因为情绪激动造成的语无伦次无法交流。
三、对于产品为保价的,一般快递公司对于丢件都会赔偿三倍运费,这个时候应该与理据争,要求对方理赔金额按快件的价位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快递公司都会接受并致歉。
四、通常快递运单背面有一份《快递协议》,理赔协议内容,对于未保价快件丢失,快递公司按照运费三倍进行赔偿,所以邮寄快递尽量要对快件进行保价。
五、到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或者拨打投诉电话,对丢失快件的公司进行投诉。
六、若和快递公司进行协商过程中,对方推脱、拒绝、态度强硬恶劣等原因造成的无法进行协商,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快递公司。
【个人建议】
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赔偿,如果是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优先。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19:56
根据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原则上讲;谁承办了这宗国际包裹谁负责。 目前只有按照货物运输保险方面的规定,(目前没有明确的物流运输法律法规)来做参照,至于保险责任是如此规定,仓至仓,或者港至港。以正式海关进出口登记为准,只要没有到达对方合同约定的港口或者仓库,损失赔偿就由对方负责,至到到达我方合同约定港口或者仓库接收方验收为止。如果我国方面海关没有收到这个货物的进关记录,那么就是运输方即对方的责任,理所当然有对方赔付。100%物流公司赔偿,因为这个货品入关会有严格的登记的,现在要确认货品在那个环节丢失,物流公司说到了中国他们就不管,那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例说,货品到了哪个省就归哪个省负责呢?肯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美女可以找他们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