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2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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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4 08:37
法律分析:2021年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为: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