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0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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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22:34
法律分析:*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职能转变的必然性,是由影响*职能的诸多因素所决定的。包括管理职权、职责的改变,管理角色的转换,管理手段、方法、及其模式的转变等。1992年中国改革开放后进一步转变*职能改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