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0 09:4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01:52
法律分析: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房屋的性质使用,使得租房东西损坏的,不需要承担赔偿损失担责任;
2、承租人没有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东西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此外承租人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改善或者增设的,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