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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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2:06
北京昌平区的提问者是在工地上发生工伤事故(腿摔骨折),需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网页链接第十七条规定,及早向昌平区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才能去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需要去北京市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局下属的“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网页链接(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号)。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并不是一回事,鉴定单位、鉴定价格不一样以外,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的标准不一样,两种鉴定标准不属于等同制的(前者为《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后者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