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5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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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2:24
一、乌鲁木齐市十五幼儿园归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管辖。
二、乌鲁木齐教育局的地址是:乌鲁木齐市青年路23号。具体位置如图所示:
三、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法律、法规,拟定教育地方性法规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确立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步骤,并指导协调、贯彻执行。
(三)组织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教育、高等教育、师范教育和特殊教育等;做好*扫盲及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四)代表市*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全市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对各区(县)、各部门、各学校教育督政、督校工作。
(五)研究提出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意见;研究提出全市中小学收费标准的意见;拟定所属学校(单位)经费的预决算;监督教育经费、学校固定资产、校办产业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归口管理国家、自治区和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人民教育奖励基金;研究提出教育附加费分配方案;负责所属学校(单位)的会计委派工作。
(六)指导学校党建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学校的内部管理*改革;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七)制定教育系统岗位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学校行政管理干部培训、教师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外事管理和对外交流工作。
(八)指导学校德育、体育、美育以及思想*、纪律法制、健康卫生、劳动技术等专项教育;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国防教育、环境教育工作。
(九)制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指导、监督、管理教育招生和考务工作。
(十)协调、审查、审定全市各类学校的建立、撤销、调整、更名以及企业学校改制工作。
(十一)督促检查学校课程方案、教学大纲的实施;组织指导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教学用书使用指导工作。
(十二)指导学校开展安全保卫教育,监督、检查学校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的落实。
(十三)指导、管理所属学校教学装备的配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
(十四)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和认定学生的劳动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普活动基地和职业教育的培训实习基地;指导有关社团工作。
(十五)承办市*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