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3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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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00:25
每个人都有活着的存在的方式和意义,那你愿意死吗?如果不愿意就好好活着吧! 人为什么活着?因为是人就会有*和需要。这种*和需要,有的是无止境的(指时间上的延续不断或数量和程度上的贪得无厌,如人的支配欲、情感需要等),有的是周而复始的(如生理需要,吃饭、喝水等),或两者兼有。正是这些永无止境的或周而复始的*和需要支撑着、驱使着、激励着人活下去。 *和需要得到满足便产生幸福感,得不到满足便产生痛苦感。所以说人活着是为了克服痛苦,追求幸福,应该是没错的。然而幸福和痛苦又似乎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孪生姐妹,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追求幸福就意味着要克服痛苦,你要做人上人就得吃苦中苦,你要成功就要付出努力(虽然生活中也有飞来之福、祸,在这里只讨论一般的主流的情况),似乎一般情况下等量的幸福需要等量的痛苦来交换,不经历痛苦就得不到幸福,似乎幸福与痛苦抵消了。果真如此的话,那人活着就没多大意义了,生生死死也就无所谓了,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是贪生怕死者居多,视死如归者罕见。这又是何故呢?不禁让人沉思。 经过长时间对人生的体会和思索,我觉得可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痛苦与幸福在时间上可以有先后之分。人们都有一种思想,那就是先苦后甜,希望今天承受了痛苦明天就能享受用痛苦栽培和浇灌出的甜蜜的果实-幸福,正是这种对未来美好的憧憬和相信明天会更好的信念才使人们想活下去;2、幸福并不一定需要等量的痛苦来换取,人生的幸福可以大于痛苦。从哲学概念上来讲,幸福与痛苦是一对矛盾体,它们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幸福是相对痛苦而言的,痛苦也是相对幸福而言的,没有痛苦就没有幸福,没有幸福也就没有痛苦。但具体对一个人来说,是不是非得经历等量的痛苦才能体验到等量的幸福呢?我认为不然,虽然幸福感的体验是相对痛苦感而言的,但对于某种类型的痛苦人只要体验过一次,以后只要消除这种痛苦存在的条件,他便能一直享受相对应的幸福。而且这种幸福感不一定要相对自己的痛苦体验而得,亦可相对别人曾经有过的痛苦经历而得。正是因为人生中幸福可以大于痛苦,人们才觉得有必要为争取更大的幸福而活下去3、人的*和需要具有多层次和多样性,人在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调节自己的*和需要,调节自己的心态,从而调节自己的幸福和痛苦。这种调节功能可以使痛苦变得不那么痛苦,使幸福变得更加幸福,使人生可以趋乐而避苦,虽然这种看上去似乎自欺欺人的调节功能有限,但也是人活下去的理由之一。 正是以上三点原因使得人生中的幸福和痛苦不会等量抵消,使得人生是可以有希望的、有意义的,使得人在没有遇到生命无法承受之重的情况下不会轻言放弃自己的生命,而勇敢地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