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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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5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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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7:31
2002年11月14日,中国*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党章程(修正案)》,新党章坚持了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在保持党章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一些内容作了适当的修改或补充完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7:31
中国*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2年11月14日通过
党章一共十一章(不包括总纲)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各八条
具体内容请到新华网参阅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11/18/content_633225.htm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7:32
中国*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2年11月14日通过
共十一章五十三条
即第三条规定权利,第四条规定义务。各八项。
第一章党员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参考资料: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11/18/content_6332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