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6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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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14:59
法律分析:第一:校外培训负担,义务教育阶段各地不再审批新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以获批的要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机构。
第二: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