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付款帐号与开票资料上的帐号必须一致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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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19:08
合同的付款帐号与开票资料上的帐号不是必须一致的。
开票账号是税务账户,是固定的一个,而付款账号则是财务帐号,可以有很多个。
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19:09
没有规定*上的账号和付款账号必须一致,例如,*上面的账号是一般户,而付款账号是用单位的基本户付款,只要都是同一个单位的账户就可以的。但是,实际收取货款的开户行及账号必须与*上的开户行及账号必须一一对应,否则存在虚开*专用*的风险。
法律分析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专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专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不属于对外虚开*专用*。虽然没有对**上的银行账户提出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专用*上的银行账户必须是实际发生购销业务的双方、也就是*专用*上注明的销货方和购货方的银行账户,与实际收取货款或支付货款的银行账户一一对应,实际收取或支付货款,肯定不能是第三方的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账户。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专用*,可以作为*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专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专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19:09
可以不一致
开票账号是税务账户,是固定的一个
而付款账号则是财务帐号,可以有很多个
就像你有几处房子一样
但是你的户口所在只有一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19:10
没有必要,一个单位可能有很多账号,而开票系统上一般是基本账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19:11
当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