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龙江双鸭山退休职工,怎么查找我的住房公积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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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10:33
退休职工查公积金的方法如下:
1、进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的个人查询页面,凭身份证号码及公积金卡号查询;
2、拨打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凭身份证号码和公积金卡号查询;
3、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查询。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10:34
住房公积金一般有以下的一些方法可以查询:
1、进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的个人查询页面,凭身份证号码及公积金卡号查询。
2、拨打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凭身份证号码和公积金卡号查询。
3、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