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目前环境保护设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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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0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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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1 19:50
近年来,市*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实地进行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召开现场工作会解决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多次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安排部署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坚持“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保护工作机制,有效开展各项保护工作;市“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把秦岭北麓打造成“国家*森林公园”和国际生态保护示范区的奋斗目标;这些都为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
“十一五”以来,市级各成员单位和沿山区县*各司其责,按照“统筹规划、保护优先、科学利用、严格管理”的原则,积极实施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工程,大力整顿秦岭北麓开发建设秩序,秦岭北麓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和提高,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水土流失有效治理,水源地河源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野生动植物生境不断改善。
(一)植被保护
“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造林79.23万亩,封山育林32.2万亩,年均造林16万亩,森林覆盖率由42%增加到44.99%,高于全省7.73个百分点,列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第五位。2011年,全市造林绿化10.4万亩,退耕还林1.2万亩。同时,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大防火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火灾受害率和病虫害成灾率均低于省上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水资源保护
我市高度重视秦岭北麓水源地的保护问题。依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规定,划定了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实行分级保护,实施了一系列保护措施。一是开展黑河水源地专项整治,对违法采石活动进行治理,对水源地内农家乐设施进行清理拆除;二是启动了黑河二期移民搬迁工作,分批对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群众进行搬迁;三是在108国道南设立检查站,杜绝有毒违禁物品进入水源保护区;四是在全市水源地保护区设立警示标志牌,建成城市供水水源水质实时监测系统,建立水源地水质旬报制度和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平台;五是加大秦岭北麓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坚持山、水、田、林、路并举,工程、生物、耕作、水利、*措施并重,年平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0平方公里。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
“十一五”时期,我市大力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完成了全市湿地资源调查,建立了周至黑渭湿地保护区和周至大熊猫自然保护区。目前秦岭北麓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5个,总面积1004.04平方公里,占山区面积的18.87%。通过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大熊猫、金丝猴、羚牛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
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严格执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组织实施多项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打击了乱捕滥猎和运输倒卖等违法活动。完成了《西安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野外监测》、《西安市珍贵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及保护利用规划》等10个项目的开发、编制和储备,其中部分项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四)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
我市不断加大力度规范秦岭北麓各类开发利用活动,2006年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秦岭北麓及环山路区域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06〕72号),遏制了秦岭北麓区域及环山路两侧乱占耕地、破坏绿化、乱搭乱建的势头。集中力量持续不断地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行专项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均予以关闭。“十一五”期间,通过资源整合、关闭破坏生态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等措施,将采矿权减少到42个,减少率达58%。
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工作
根据市十四届*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市*关于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两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理顺管理*,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执法监察,强化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加强保护管理机构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对秦岭北麓的统一监管,去年3月,*、市*决定独立设置市、区县两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秦岭办”)。市秦岭办由过去挂靠在市*改为独立设置,核定行政编制18名,内设处室4个。随后,市*又批准成立了市、区县两级执法监察机构,批准事业编制123名;批准成立了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司,注册资金8个亿,其中市财政出资2个亿。市、区县两级秦岭保护机构的成立为我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加快编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市秦岭办成立后,立即对我市秦岭北麓的生态环境状况进行摸底,成立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课题组,邀请组织国内有关专家参与规划编制,并注重与“关—天规划”、“大西安规划”以及西安市“十二五”规划相衔接。去年底,完成了《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大秦岭西安段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以上两部规划已经市*常务会议和*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正上报省*批准。今年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又对产业发展规划等7个专项规划的编制作了安排部署。
(三)加强秦岭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各成员单位与区县*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对秦岭生态环境开展了一系列综合治理。一是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有效恢复植被,改善水生态环境。林业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秦岭北麓直观坡面绿化等工程;去冬今春,市秦岭办组织了“感恩秦岭—我为秦岭植棵树”大型义务植树活动,发动驻区项目单位、沿山群众和社会志愿者植树109万株;水务部门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快黑河、涝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农业部门在环山旅游带大力发展杂果基地、现代农业展示基地。二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大力进行环境整治。建立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执法监察通报制度,市秦岭监察支队加强与国土、规划、城乡建设、林业、水务、环保等执法机构合作,开展对乱采乱挖、乱搭乱建、乱排乱放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检查,今年上半年共出动130余次,发现违规建设50余起,查处40起。三是实施“铁锤治理”,严厉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按照省《条例》的规定,去年9月和今年4月,市秦岭办和临潼、蓝田、长安、户县、周至5个区县*组织了两次联合执法,拆除违规砖瓦窑7处,违法矿山生产线12条,违规沙石厂6处,违法建筑10处,极大的震慑了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四)严格项目管理
去年10月,市*发布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办发〔2011〕195号),对区域内投资项目实行全程监管。对已建成项目,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的跟踪检查,凡排放不达标的,限期改正;对擅自突破规划、更改建设内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要求其立即整治;对未开工建设的保留项目,按照《大秦岭西安段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重新规划报批;对新报项目,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突出环境影响评价,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规划条件。
(五)深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省《条例》颁布以来,我市以宣传贯彻省《条例》为重点,结合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开展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保护氛围,提高了广大市民自觉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意识。一是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先进典型,曝光违法采矿、无序开发等企业和个人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二是采取多形式、广覆盖的户外宣传,在重点道路、峪口、景区和水源保护区树立宣传牌;精心组织“五一”、国庆长假和“世界环境日”、“国际湿地日”等纪念日宣传活动,向市民、游客和“农家乐”经营户发放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常识手册。三是组织万名志愿者进山拾荒,护绿秦岭,引导市民和游客自觉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激发其关爱秦岭、感恩秦岭的自豪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虽然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秦岭北麓生态环境破坏和生态功能退化的问题并未彻底解决,近30年秦岭北麓河流的天然径流量下降了11.32%,2011年,19个河源水质监测断面仅有9个达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一是秦岭的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二是生态环境保护*体系还不健全;三是生态建设投入不足。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市*及相关部门将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保护水平,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科学利用良性互动。
(一)加快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完成《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报批工作,尽快组织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分区规划及城市设计。
(二)认真落实重点资源保护。加强森林植被保护,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水资源保护,确保我市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建设以自然保护区为主的物种保护体系。
(三)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更加注重开发利用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完善项目审批工作流程,规范项目论证会审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办法;从严控制新建矿权数量,加强对现有采矿权的监管,治理恢复已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做好省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
(四)规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秦岭西安段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和《西安秦岭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秦岭旅游发展布局形成以环山路为主线,以楼观、草堂、终南山、辋川、骊山为重点区域的“一轴五片区”的空间结构,形成以自然生态、宗教文化、生态观光为主体的旅游产品体系。加快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建设和重点旅游景区的整合工作,规范森林公园建设,完善重点景区和峪口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在打造“5A”级景区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体系。一是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用于支持植被保护、治理水土流失、污染减排等工作;二是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使水源保护地、生态保护地等区域居民逐步享受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三是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在定期进行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四是研究有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鼓励性*,提出有关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建议,做好秦岭生态功能区立法的前期调研工作。
(六)加强执法监督,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管*,建立完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和执法监察通报制度,定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重点区域组织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规建设、违法排污、破坏植被、乱捕滥猎、非法采矿等行为,实现执法监察网络全覆盖。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加强,未来5年,秦岭北麓生态环境将不断提升,生态功能日益彰显,生态空间与产业空间相互渗透,“山水秦岭、人文西安”的独特魅力充分展示,形成城市与山水相融合、生态与经济社会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发展新格局,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森林公园和国际生态保护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