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9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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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8 21:15
(三)泰安高新区管委及其工作机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由泰安高新区管委履行被申请人、被告职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委托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行政责任与法律后果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21既然是省*批准为什么泰安市*没有行政授权?我问的是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市*《关于授权(委托)泰安高新区管委行使市县权力的通知》,按照依法合规、应放尽放的原则,市*部门(单位)2424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授权泰安高新区管委行使。根据实际情况,泰安高新区管委将按照“分部、分批承接”的原则承接市级行政权力。市直部门(单位)刻制2号行政印章,交由泰安高新区管委使用,按照“谁用章谁负责”的原则,泰安高新区管委直接行使相关权力,直接对*、市*负责。对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划转泰安高新区的乡镇村行使的县级行政管理权限(具体以区、市*公布的行政权力为准),由泰安高新区管委直接行使。对涉及划转乡镇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由县级*名义行使的事项,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通过在泰安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