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10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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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20:24
按法定的要求,你公司可以在北京为在外地的职工统一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但是出于便于职工考虑,你公司预设的方案,初衷是好的,但是做法是违法的。因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责任,任何名义和形式(包括以现金形式代替应支付的社保费)都不能免除其法定责任,如被检查到或被举报投诉,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或处理。
可行的方法:在职工相对集中的外地市以公司名义开户,为在该地的职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对相对零散的在外地市的职工,不能或不便在当地开户的,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公司做人事代理,代你公司在当地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或者,零散人员统一在北京缴费,询北京市医保中心,制定定点医疗单位亦可,退休时,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此办法有难度。
这样,公司同样是出了那么多钱,但是避免了很多潜在的违法问题和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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