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17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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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7 23:01
只要达到1至9伤残等级均可以办理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身有残疾尚未达到规定标准者,不能发给残疾人证。也就是说,办理残疾人证的前提必须是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残疾人,在办理残疾证前须进行残疾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拿到残疾等级证明后才能办理残人疾证。扩展资料:办理残疾证的流程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和换发二代证的申请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二寸免冠近期彩照七张,到居委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2、受理:居委会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簿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居民身份证信息)。3、残疾评定:申请人持照片和加盖公章的评定表到指定评定医院评残。4、初审:区残联初审员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的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医院做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予以退回。初审通过的,区残联将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市残联审核批准。5、复审:市残联复审员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申请人*申请、区残联的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果、区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区残联初审意见错误或不明确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对于符合残疾标准及办理程序的,在相关资料上签署审核意见后返还给区残联,市残联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资料备案。6、打印、盖章:区残联将通过市残联复审的残疾人证打印,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区残联残疾证专用公章后,将残疾人证报市残联。市残联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后返还区残联。7、发放:申请人带身份证到县(市)区残联领取经审核批准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同时交回第一代残疾人证,并回*事处(乡镇)残联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