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1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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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9 03:49
法律分析:需要居住证明的情况一般就是外来人员在到达本市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十六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暂住在机关以及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