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15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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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07:44
法律分析: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类别主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副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第八十三条 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企业,应当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该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保证其有效运行,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