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15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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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14 18:59
交通事故处理扣车,在事故责任处理完毕后,到交警部门提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
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交警有权扣押事故车辆,最多不超过60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2 11:06
法律分析:扣车是为了进行事故的责任认定,当责任认定书出来,就能提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