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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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9:40
社保卡的用处如下: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的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医疗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甚至参加职业培训等。
社保卡就医使用方法:
1、持卡就医仍以医保手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以及其他不用选为定点也能报销的A类医保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等;
2、就医不带卡不能报销。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必须出示医保卡,未出示医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
3、交费时,需将社保卡和缴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
4、拿到结算单据后,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