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加重犯的致人重伤、死亡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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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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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16:30
抢劫中导致受害人重伤或死亡,主观方面都会认定为抢劫,包括过失和故意。
法律分析在抢劫中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目的是排除抢劫障碍,犯罪嫌疑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只定一罪,即抢劫罪。但是,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抢劫罪的结果加重。在抢劫后的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因为抢劫实行行为已经结束,犯罪嫌疑人害怕犯罪行为暴露而灭口或者出于其他原因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定罪上就是抢劫罪和故意或者故意伤害罪并罚,或者抢劫罪和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并罚。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致人死亡的,不按故意杀人罪论处,也不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合并论处,应以抢劫罪定罪处刑。如果出于复仇或者其它个人目的而杀死被害人后,遂乘机将其财物拿走的,不以能抢劫罪论处。因为行为人所实施的者杀人不是作为取得财物的直接手段,而是为了复仇或者出于其它个人目的,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是在杀人之后才产生的,所以构成两个独立的犯罪,即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在抢劫行为完成之后,行为人出于灭口或者其它目的而杀死被害人的,应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16:30
这个要细分:(1)在抢劫中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目的是排除抢劫障碍,犯罪嫌疑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只定一罪,即抢劫罪。但是,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抢劫罪的结果加重。(2)在抢劫后的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因为抢劫实行行为已经结束,犯罪嫌疑人害怕犯罪行为暴露而杀人灭口或者出于其他原因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定罪上就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并罚,或者抢劫罪和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并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16:31
从法律规定的对出现致人重伤或死亡加重处罚来看,并没有规定这个法定加重结果的主观心态,在实践当中通常是故意,也不排除过失,无论如何出现法定结果即加重处罚,注意此时需同时满足三点:一,成立抢劫,二,加重结果出现与抢劫行为存在必然因果关系,三:行为人主观对加重结果具有罪过!否则有违主客观统一原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16:32
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对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主观方面应如何认定?是既包括过失也包括故意吗?该罪在主观方面理论界大致有三种观点。在司法实践中,基本上采既包括过失也包括故意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