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月份做5月份的账,6月份交了个税,5月份是发放的4月份的工资,请问我5月份的工资应该怎么做?,计提5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2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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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4:04
这是一种正常的核算。4月份工资5月份提并同时计提个税,6月份申报并交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是遵循权责发生制,就是实际发放了工资才产生应缴个税。所以从税务角度讲,不管实际是几月份的工资,只要是5月份发放,就属于5月份的工资个税。而涉及税收申报时限为每月的15日前,所以,5月份的个税要在6月15日前申报缴纳。
所以,5月份的工资应该在6月份核算处理,5月份实际核算的是4月份的工资,这个个税是5月份发放的工资的个税(即你说的4月份工资个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4:04
工资分录应该这样处理:
每月末计提: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次月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五险一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注意计税依据)
贷:银行存款
次月交个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