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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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06:42
法律分析: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平时按次缴纳,满足下列汇算清缴条件的,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达到上述规定条件的,还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