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0 12:48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20 17:09
庭审后一般是不允许的,一般只能上诉了。
1、法院已经指定举证期间的,在举证期间内没有提交证据,而在庭审(法庭辩论结束前)中提出证据的,法院应当责令说明理由,理由成立的,法庭予以质证;理由不成立的,法院可不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并予以训诫、罚款。
2、法院没有指定举证期间或者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在法庭调查阶段任意提交证据材料。法庭应予以安排质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9 12:30
法律分析:案件开庭后,当事人可以补充证据。 如果 * 认为该证据对案件有较大关联性,*会再次组织开庭举证、质证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可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