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2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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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6 19:02
法律分析:1,*上的盖章不清晰,可以在旁边补一个清晰的章或者直接将*冲红作废,重新开一张新的*。2,*应该盖*专用章,盖了财务章或者公章的都不行。3,*上不能既盖财务章又盖*专用章。4,如果*专用章盖反了或者盖歪了,这样的*只要清晰就是有效的。5,*上要盖新版的*专用章,不能盖旧版的*专用章,也不能同时盖新版和旧版*专用章两个章。6,《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对不加盖*专用章的有明确的处罚措施,除了责令改正还有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一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三条 *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