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2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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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22 20:49
1、首先使用手机关注各地的微信公众服务号,然后点击关注,关注以后,点击我要办税,选择原地税,即可。或者使用手机下载地税app。
2、下载好了之后,使用手机注册进行登录。
3、登录进去以后,要看你所申报的类型,这里选择小规模纳税。
4、然后选择我要申报,点击确定,填写申报数据。
5、点击下面的系统参考值,系统自动带出对应所属期开票数据,供参考比对。
6、然后点击返回,点击下一步,系统会自动计算税额。
7、填写好之后,点击提交申报,再点击票表比对,票表比对通过后返回提交申报表。
8、申报完成后返回查看申报结果,查看申报结果无误后,返回查看待缴税信息,并点击需要缴纳税款的申报项目。
9、选择缴税方式,点击确定,完成缴款,通过网络进行支付税务,即可。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8 11:38
法律分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目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本事项为地税业务纳税人办理时限: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法律依据:《土地*清算管理规程》 第十条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清算:(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清算手续的;(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