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1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5:17
是一致的。
《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扩展资料:
《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五条 投保机构应当交纳的保费,按照本投保机构的被保险存款和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适用费率计算,具体办法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
投保机构应当按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要求定期报送被保险存款余额、存款结构情况以及与确定适用费率、核算保费、偿付存款相关的其他必要资料。
第三十六条 存款保险基金的收支应当遵守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投保机构应当按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规定,每6个月交纳一次保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5:18
投保单只是确定你向保险公司投,保单号才是保险公司同你建立了正式合同,当然不一样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5:18
保险的投保单号码与保单号码是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