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8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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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20:22
法律分析:河南省网上税务局可以实现涉税业务“一站通办”,增值税申报缴款是其中一项重要的事项,1.请将CA证书小精灵数字证书或者华测互诚通数字证书插入电脑USB口,并打开对应的程序,本例使用的是“互诚通”。然后,打开“网上税务局”;2.系统自动识别纳税人识别号,输入数字证书的密码,点击“登录”;3.在列表里选择所使用的数字证书,然后输入证书密码,证书密码默认为“111111”;4.单击“网上申报缴税”,因不同的单位所开通的业务不同,本页面显示的内容页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