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8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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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弘治十年,太仓建州,沙溪始属太仓州;
清代雍正二年(1724)升太仓州为江苏直隶州,并析州地置镇洋县,州县同城而治,沙溪仍隶属于太仓州;
清宣统二年(1910),太仓州实行自治,镇乡董会改称为自治会;
1912年,废太仓州改为县治,镇自治会则改称为镇公所;
1916年,撤消镇公所,建立沙溪第5区直理镇事;
1919年,撤消第5区恢复镇公所;
1937年11月28日,沙溪镇沦陷,初设维持会,数日后,又建立沙溪地5区,并以中市桥(又名永兴桥、大木桥、老木桥)为界,为东西两镇治。东称印东镇,西称印西镇,各自设立镇公所,实行保甲制;
1945年9月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国民党政权沿袭汪伪第5区和两镇分治的建制;
1948年撤消第5区,改设区署,并将印东、印西两镇合并,改称印溪镇,设立镇公所; 1949年5月,太仓全境解放,遂建立沙溪区印溪镇人民政府,镇属区管辖;
1954年8月,印溪镇改为县直属镇;同年11月,废除“印溪镇”名,恢复沙溪镇原名;
1959年5月,撤消沙溪镇建制,并入沙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2年8月,社镇分开建制,恢复沙溪镇人民委员会;
1968年4月,成立沙溪镇革命委员会;
1981年5月,镇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沙溪镇人民政府;
1993年,太仓撤县建市,沙溪镇隶属于太仓市。同年6月11日,沙溪乡并入沙溪镇;
2000年直塘镇并入沙溪镇;
2003年8月,归庄镇和岳王镇又并入沙溪镇。沙溪镇仍隶属太仓市;
2005被国家文物局列为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2012年列为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后备名录;
2015年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