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7 00:59
共2个回答
懂视网 时间:2023-01-18 18:57
1、在申报之前大家需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
(1)患者信息
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大病医药费用支出可限额内据实扣除,需要提供患者证件信息
(2)医疗信息
包含个人负担金额、医药费用总金额,请按照相关就医凭证据实填写
2、然后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中选择【大病医疗】
3、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否有误,如果有就修改,没有就直接下一步
4、随后进入填写阶段,如实填写自己医疗信息,在确保无误的情况下点击提交
5、然后选择扣除方式,是本人或者其配偶,如果是未成年子女,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6、最后就是选择申报方式,大病医疗支出只能由本人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扣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8 16:05
法律分析:1.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 选择扣除年度之后选择大病医疗;
3. 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需填写本人信息、扣除年度及医疗信息;
4. 个人信息可修改,无误后直接点击下一步,阅读提示内容后点击我知道了;
5. 填写大病医疗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关系:可下拉选择本人、配偶、子、女。若选择配偶、子或女需选择患者姓名,添加方式与“选择子女”方式相同。医药费用总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个人负担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若子女已满18周岁,则不可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6. 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将能下载相关金额并扣除。自行申报,提交的相关信息可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注意事项:不可以在预扣预缴的时候扣除,只能在次年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