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7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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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9:08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9:08
住宅、医疗、教育、公共设施70年、商业用地30年、工业用地40年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9:08
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