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打官司的时候诉讼费和律师费是怎么算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7 19:37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0:23

最高人民*关于印发《人民*诉讼收费办法》的通知

法司发[1989]14号

颁布日期:19890712 实施日期:19890901 颁布单位:最高法

第一章 诉讼费用的收费范围
第二章 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
第三章 诉讼费用的预交
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管理
第六章 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各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
现将《人民*诉讼收费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办法》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已经国家各有关方面同意,各级*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中有幅度规定的,由各高级*制定具体标准,一并下达执行。海事海商案件的各项收费标准中有幅度规定的,由各海事*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幅度内自行决定。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另行制订收费标准。
二、本办法自1989年9月1日起实行。8月31日以前所受理的案件,仍按原《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三、各高级人民*所制定的具体收费标准,报最高人民*备案。
1989年7月12日 人民*诉讼收费办法
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三条、第八十条、第一百七八条、第一百九十条、第二百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诉讼费用的收费范围 第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依法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应当向人民*交纳所需的费用。 第二条 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交纳案件受理费外,还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一)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
(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三)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四)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第三条 依法向人民*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第四条 人民*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第二章 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 第二章 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 第二章 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 第五条 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元至三十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四百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五十元。
(八)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第六条 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第七条 财产案件中请求数额与实际不符的,案件受理费按人民*核定的实际争议数额计算收取。 第八条 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
(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二)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三)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船东责任*的,按申请*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 第九条 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的金额,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交纳。 第十条 复制庭审记录或者法律文书,按实际成本收费。 第十一条 当事人应当交纳的其他诉讼费用的金额,由人民*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和实际情况决定。 第三章 诉讼费用的预交 第三章 诉讼费用的预交 第三章 诉讼费用的预交 第十二条 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
申请执行费,由申请人预交。
案件受理费,按第五条规定的标准预交;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预交的金额。 第十三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反诉案件由反诉当事人在提出反诉的同时预交案件受理费。预交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通知其预交。上诉人在接到人民*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七日内仍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申请执行等费用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 第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的人民*应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受案件的人民*。 第十五条 审理经济纠纷案件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刑事犯罪,全案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经济纠纷需要继续审理的,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中止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时,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第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第十八条 终结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十九条 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第二十条 第二审人民*对第一审人民*的判决作了改判的,除了应当确定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二审人民*驳回上诉的案件,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双方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 第二十一条 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第二审人民*审理上诉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人民*决定。 第二十二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决定。 第二十三条 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 第二十四条 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申请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海事海商案件中申请扣押船舶,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
申请船东责任*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第二十五条 由于当事人不正当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第二十六条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扶育费、抚恤金和劳动报酬的案件,原告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案件审结时,由败诉方负担。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审查决定。 第二十八条 下列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提审、再审的案件。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人民*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 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管理 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管理 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管理 第三十条 当事人凭人民*的通知书,到*预交诉讼费用。 第三十一条 案件审结时,人民*应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用书面通知本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凭交款收据和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向人民*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人民*决定的诉讼费用计算有异议的,可向人民*请求复核。如果计算上确有错误,人民*应当用裁定更正。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应建立、健全严格的收费制度。收费要使用法定的、统一的收据。 第三十四条 人民*对诉讼费用的管理应严格遵循国家的财政制度,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六章 附则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进行诉讼,适用本办法。但外国*对我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费用负担,与其本国公民、企业和组织不同等对待的,人民*按对等原则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1989年9月1日起执行,原《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

最高人民*《人民*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
法发[1999]21号
(1999年6月19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070次会议通过)
颁布日期:19990728 实施日期:19990728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

根据审判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诉讼收费,有利于当事人依法进行诉讼,现对《人民*诉讼收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办法》第一章第四条人民*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具体内容为:
1、非财产案件当事人应当负担勘验、鉴定、公告、翻译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上述费用的负担,按《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2、财产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当事人自行收集、提供有关证据确有困难,人民*认为确有必要的异地调查取证和异地调解本案时按国家规定标准所支出的差旅费用。
人民*异地调查、取证时所支出的差旅费用,由人民*决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负担;人民*异地调解案件时所支出的差旅费用的负担由人民*决定。
二、当事人依法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的,按照《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执行费。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拒不自觉履行人民*有效裁判文书的被申请当事人负担。
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人民*执行人员异地执行本案时按国家规定标准所支出的差旅费用;由人民*或人民*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的与本案执行有关的勘验、鉴定、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等实际支出的费用。
三、《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五)项、第(八)项修改为:
(五)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八)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办法》第二十七条修改为:
当事人确因经济困难不能按时足额交纳诉讼费用的,可以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审查决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人民*应当进行司法救助,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1、当事人为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的,如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荣军休养单位、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
2、当事人是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
3、当事人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4、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正在接受法律援助的;
5、人民*认为其他应当进行司法救助的。
五、《办法》第二十八条修改为: 第二十八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向人民*申请再审,人民*经审查决定进行再审的案件,当事人依照《办法》有关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2)当事人对人民*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再审,人民*经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依照《办法》有关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3)其他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再审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
六、人民*诉讼收费应严格执行“无明文规定不收费”的原则,除《办法》、本补充规定以及最高人民*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所明文规定的收费范围、项目和标准外,各级人民*均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诉讼收费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七、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审结或执行完毕的案件,相关费用不再追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案件,在此后发生的费用,按本补充规定执行;此前已发生的费用,按原《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不再追收。
(《人民*诉讼收费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制订的。本规定仅对亟需解决的诉讼收费问题作些补充,对《办法》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近期内全面修订。)

==============================律师========================

各地不同

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
计价格[2000]392号

颁布日期:20000404 实施日期:20000404 颁布单位:国家计委、 司法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司法厅:
最近,湖南等省物价、司法行政部门来函,要求在国家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下达之前,暂由省按照国家计委、司法部颁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临时收费标准。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律师业的发展状况差异较大,律师服务的成本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也有较大差异,目前制定全国统一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尚有一定困难。鉴于此,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有利于促进律师业的健康发展,同意在国家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下达之前,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计委、司法部颁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费〔1997〕286号)规定的*定价项目及定价原则,制定在本地区范围内执行的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并报国家计委、司法部备案。待国家制定新的规定之后,再按国家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http://hi.baidu.com/szlawyer/blog/item/884bde8875fd9194a4c272b4.html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0:23

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
律师代理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一般代理。依律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代理案件,维护当事*利。一般为纠纷标的的3-5%。标的高的话也可以低于该比例。
第二种:风险代理。按胜诉金额或以得到的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或按减少的支付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比例当然高于一般代理。
第三种:半风险代理。给一定的基本费用,其他的再按风险代理计算,当然就介于一般代理和风险代理的比例之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0:24

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律师代理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一般代理。依律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代理案件,维护当事*利。一般为纠纷标的的3-5%。标的高的话也可以低于该比例。
第二种:风险代理。按胜诉金额或以得到的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或按减少的支付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比例当然高于一般代理。
第三种:半风险代理。给一定的基本费用,其他的再按风险代理计算,当然就介于一般代理和风险代理的比例之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0:24

诉讼费一般都按照国家固定比例,根据争议额的大小来计算。律师收费一般都是协商收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0:25

诉讼费和律师费都有一定的收费标准。
具体可以参看:
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浙江的律师,收费标准为:浙价服〔2011〕212 号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
ef英语哪个好 EF英孚英语培训怎么样? 英孚英语好不好 EF英孚教育到底好不好 大佬们,麦芒7和荣耀10那个值得入手?2500以下的机子还有啥好推荐的么... 介绍几款2500元以前的手机 像素一定要高 其他的不做要求 近期想入手一部安卓手机,价格2200到2500左右…买HTC desire Z还是 三星... 笔记本忘记开机密码怎么办急死了 笔记本电脑屏幕开机锁忘记密码 怎么办?急死了 华硕笔记本电脑开机密码忘记了怎样找回?系统是Windows 7旗舰版... 拍照英语怎么读 十二个生肖性格最温顺 和宿命论想悖的理论是什么? 远近交替灯光怎么打 远近光交替打几下? 交替灯光怎么操作 “做官发财”为何成为中华民族两千年的传统? 孙越德云社什么辈分? 孙越在德云社属于什么辈分? 孙越在德云社里没有字辈,孙越在德云社地位如何,你是怎么看的呢?_百度... 为何孙越在德云社里没有字辈? 什么是衍生产品?淘宝网上的衍生产品是什么? 淘宝待遇怎么样? 《信条》— 宿命论和自由意志的对立统一? 云上城之歌智力怎么堆 云上城之歌冰法师寒冰宝珠同时加点会不会有影响 什么是宿命 在EXCEL表格中如何运用自动求和功能,选中要求和的范围,在屏幕下方偏... 唯意志论和宿命论有什么区别和共同之处? excel中如何将标号相同的放到最右边一列并且求和 拍照用英语怎么说外语说法 律师费、诉讼费怎么算? 怎样查看苹手机保修日期 我Q号已经被封怎么开解封 疯玛吉q怎么取消 大家知道戒指各阶段的属性加成吗 热血传奇手机版战士戒指选择攻略 战士带什么戒指好 爱情公寓里的唐悠悠(邓家佳饰)怎么跟李小璐那么像呢? 邓家佳和李小璐谁比较漂亮 山东师范大学是几本 山东师范大学是属于几本 我的三星A8怎么用不了谷歌地图? 三星gt19235手机 谷歌地图打不开 ...遇到好多显示出来已经购双封的提示,已购双封,是什么意思... ...网名显示已开双封 举报护封是什么意思?谢谢 酷派8150手机手机视频怎么打不开 我手机下载了个快播安装好了为什么打不开 显示的是手机不兼容 回答具 ... ...手机快播我用了几天才打不开的,还有什么方法解决?谢 为什么我的酷派手机怎么打都打不开,一直黑屏 手机(酷派8150)里下载了暴风影音后(也下载了V5版的解码器)有画面但没... 我的能在别的手机上登,但是我手机上登陆不上,什么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