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与业主间违约金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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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8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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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2 03:22
一、房地产企业与业主间违约金怎么处理
1、房地产企业与业主间违约金处理如下:
(1)一般设定为合同标的额的20%,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房屋买卖合同对方违约怎么赔偿
房屋买卖合同对方违约怎么赔偿,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违约方要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