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8 03:3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1:47
带人非法闯入他人公司属于违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案例:扰乱单位正常生产秩序 大冶一对夫妻双双获拘
3月21日,因阻挠单位正常生产秩序,湖北大冶一对夫妻双双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3月21日9时许,汪某带着妻子宋某到大冶某铜艺公司阻拦生产。来势汹汹的宋某用身体挡住公司大门阻止人员、车辆进出,汪某则来到生产车间强行关闭公司电闸,致该公司生产陷入停滞状态,公司负责人无奈报警求助。
据悉,今年3月,该公司因扩大生产,和村委会协商在某砖厂旁的一处土地新建厂房,不料之前承包过砖厂的汪某和宋某得知情况后,以该公司使用土地是经过他们平整的为由,要求赔偿,并多次上门阻止生产。
而该公司则认为该处土地是村集体所有,且已将土地使用费支付给该村,汪某夫妻二人提出的赔偿完全没有法律依据。
金湖派出所副中队长张志勇和民警黄海松了解原由后,耐心对汪某夫妻二人进行规劝,但两人依旧索要赔偿并阻拦生产。民警随后依法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
经调查取证,汪某夫妻二人的一系列行为严重扰乱了该公司工作秩序,汪某和宋某被*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扰乱单位正常生产秩序 大冶一对夫妻双双获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1:47
带人非法闯入他人公司是违法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1:47
别人带人进你家大院违法吗 你都说了非法闯入 除非你是白天公司有人你直接进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1:48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1:49
这是违法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