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6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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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19 06:01
法院没收财产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务。
(2)必须是合法的债务。非法债务,例如赌债、高利贷超出合法利息部分的债务不在此列对此,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明确规定:刑法第60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欠他人的合法债务。
(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
【法律依据】
《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3 04:40
法律分析:没收财产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的规定,我们可以发现,没收财产主要适用范围有以下几类犯罪:
1、危害*罪。
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3、侵犯财产罪。
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5、贪污贿赂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