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7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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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6 20:39
公职人员在子女尚未成年时去世,或因公殉职,子女和父母可享受遗属补助,直接在去世人所在单位工资表上造册。生活贫穷的死者家属可以到劳动部门领取遗嘱补助。但以下遗属不再享有补助:1.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已经成年(年满18周岁)的;2.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4.就业的;5.死亡的;6.参军的。
法律依据: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