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改商证明去哪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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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7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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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3:24
到所属街道去开个临时场地证明,再去房管中心备案。“住改商”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时候,需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方可予以登记。流程如下:
1、商事主体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应当向住宅所在的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通过在小区或住宅楼出入口张贴公告或者逐户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征求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意见,张贴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10日。
2、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没有提出异议的,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可以向商事主体出具《同意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证明》。
3、利害关系人对登记机关核准住宅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住改商”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时候,需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方可予以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包括以下:
(一)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二)租赁房屋提交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
(三)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没有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可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提交上述文件的,可提交当地*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五)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包括:
1、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
3、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没有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5、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3:25
住改商证明开具地点:
1. 到所属街道去开个临时场地证明。
2. 到房管中心备案。
以上为住改商证明的开具地点,需根据当地房管中心的规定及具体操作流程进行办理,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