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属于行政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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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7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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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2 05:41
一、正面回答
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
二、分析详情
滞纳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指的是不按法律规定期限履行缴纳费用义务的人,依法由行政机关进行加收新的费用。在税务管理中,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行政处罚与执行罚的区别
1、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对相对人违法行为的惩戒,使其不再重犯,而执行罚的目的在于促使不履行义务的相对人迅速履行义务;
2、法律性质不同。引起执行罚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执行罚是防止违法行为发生的警戒措施。超过法定期限未纳税,滞纳一天须交付一天的滞纳金。一旦缴纳税款,滞纳金的累计就立即停止,以此来防止其不履行缴纳义务,而行政处罚以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前提,它使违法者承担的法律后果比执行罚范围更广、程度更严重;
3、构成要件不同。行政处罚要求行为具有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不具有故意和过失的行为造成的行政违法,不被处罚或减轻处罚。而执行罚不要求主观上的过错,只要行为人在客观行为上没有依法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就可以实施执行罚,以提醒、促使相对人履行义务。